10月31日,甘肃省前副省长杨子兴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宣判。杨子兴将领刑14年、罚金500万元。(大.纪.元;合成)
10月31日,甘肃省前副省长杨子兴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宣判。陕西省渭南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其领刑13年,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其领刑7年,合并刑期后,他将领刑14年、罚金500万元(人民币,下同)。
法院称,2006年至2024年,杨子兴利用担任甘肃省定西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及甘肃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甘肃省政府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房产开发、职务调整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5040万余元。
2019年下半年至2024年5月,杨子兴利用退休前担任甘肃省副省长等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投资等事项上谋取不正当利益,直接或者通过其亲属收受财物共计折合857万余元。
去年6月12日,杨子兴官宣被查,距其卸任副省长一职已有6年;12月被开除党籍、取消待遇并移送司法。
公开资料显示,杨子兴1959年10月生,甘肃古浪人,1976年3月参加工作。他长期在甘肃省任职,曾任陇南市委副书记,定西市市长、市委书记,2013年调任甘肃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2015年,杨子兴任甘肃省副省长。
公开报导显示,2018年1月,杨子兴不再任甘肃省副省长。

